各位学员:
根据2017级本科函授班第五学期教学安排,为了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毕业环节相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位毕业生严格遵照本通知执行,并提前做好返校准备:
1、毕业生论文写作、修改、定稿日期为3-4月,论文分组情况及导师联系方式见表一,也可在班主任处或教学办查询。
2、毕业生须从3月开始和导师取得联系,确定好论文题目和写作方向,论文题目自拟(和本专业相关);3月31日之前须完成初稿定稿并交至导师处;须在4月进行论文修改并最终完成论文写作(4月28日为截稿日期);毕业生于5月11号--5月12号返校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毕业补考及办理各项毕业手续,具体安排见表二。
3、毕业生须主动和导师联系,并于截稿日期前将论文定稿等相关电子版交至导师处,如错过交稿时间未交论文,或没有按阶段按时进行论文写作,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4、符合下列条件的学员可以进行学位申请:
(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课程和英语成绩不计入课程总评,经补考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
(2)浙江省大学英语(CET)三级或学员所在省公共英语(PETS)三级笔试成绩,文史理工类(广播电视新闻)在60分(含60分)以上,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在45分(含45分)以上,且为在取得正式学籍前三年至毕业期间获得(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有证书的成绩证明,须由考试单位盖章。
(3)毕业论文成绩在中等(70分)以上。
(4)因旷课或缺课而补考的课程达到三门(含三门)以上者;有考试作弊等违反纪律者,不能参加学位申请。
5、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务必准时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在指定教室进行毕业前补考,错过补考时间将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6、本学年学费文史理工类(新闻)1350元/人,艺术类(摄影、编导、播音)2500元/人。
7、学费缴费方式: 5月11日上午9:00-11:30,交210办公室。
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