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各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通、精准把握、科学运用,充分发挥基地功能,集中力量打造精品培训项目,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学院决定面向各培训中心开展第一期(2023年度)精品培训项目建设工作。
一、主要目标
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国家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传媒专业特色优势,发挥基地优势作用,坚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相统一,加快发展高端培训项目,着力培育标杆性办学成果,提升传媒类继续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二、项目类型
2023年计划开展或正在开展的项目均可申报,每个中心限报2项。
三、申报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聚焦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
2.具有持续的发展前景、明确的市场需求和明显的经济效益,成熟期每年收益在50万以上;
3.具有较强的创新价值,对标学院高端发展需求,能够形成核心竞争力,具备3—5年以上的推广价值;
4.能够通过协同攻关形成集成优势,取得标志性成果。
四、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五、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继续教育学院精品培训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关材料报学院办公室。
2.组织评审。4月底前,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论证,严把内容关和导向关,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入选精品培训项目名单。
3.公示立项。5月初,对入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学院精品培训项目建设范围。
六、项目经费
学院对入选的精品培训项目,给予项目建设经费支持重点打造(经费使用参照《浙江传媒学院科研与创作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浙传院〔2017〕48号)执行)。
1.经费额度。学院根据项目情况提供6000—10000元/项的建设经费。
2.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
3.经费拨付。项目经费分阶段进行目标和绩效考核后有条件分阶段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40%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3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其余30%经费。
七、项目实施与验收
1.项目立项后,项目团队须签订项目协议书,对项目目标、建设时限、项目成果形式等具体指标进行约定,承诺对标相应指标要求,产出成果,实现社会效益。
2.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对于精品培训项目建设情况、项目质量、完成进度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11月进行中期检查,2024年5月完成验收。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精品培训项目申报书》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