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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2017级函授本科毕业环节相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2019-01-22 信息来源:

各位学员:

根据2017级本科函授班第五学期教学安排,为了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现将毕业环节相关事项安排如下,请各位毕业生严格遵照本通知执行,并提前做好返校准备:

1、毕业生论文写作、修改、定稿日期为3-4月,论文分组情况及导师联系方式见表一,也可在班主任处或教学办查询。

2、毕业生须3月开始和导师取得联系,确定好论文题目和写作方向,论文题目自拟(和本专业相关);331日之前完成初稿定稿并交至导师处;须在4月进行论文修改并最终完成论文写作4月28日为截稿日期);毕业生于5月11--5月12号返校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毕业补考及办理各项毕业手续,具体安排见表二。

3、毕业生主动和导师联系,并于截稿日期前将论文定稿等相关电子版交至导师处,如错过交稿时间未交论文,或没有按阶段按时进行论文写作,取消其毕业答辩资格。

4、符合下列条件的学员可以进行学位申请:

 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免修课程和英语成绩不计入课程总评,经补考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

 2)浙江省大学英语(CET)三级或学员所在省公共英语(PETS)三级笔试成绩,文史理工类(广播电视新闻)在60分(含60分)以上,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在45分(含45分)以上,且为在取得正式学籍前三年至毕业期间获得(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有证书的成绩证明,须由考试单位盖章

 3)毕业论文成绩在中等(70分)以上。

 4)因旷课或缺课而补考的课程达到三门(含三门)以上者;有考试作弊等违反纪律者,不能参加学位申请。

5、参加毕业补考的学,务必准时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在指定教室进行毕业前补考,错过补考时间将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6、本学年学费文史理工类(新闻)1350/人,艺术类(摄影、编导、播音)2500/人。

7、学费缴费方式: 511上午9:00-11:30,210办公室。  

 

 

 

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一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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